新奥股份: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自愿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4-13  新奥股份(600803)公司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4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因公司2023年度董责险于2024年4月11日到期,公司已完成2024年度董责险投保,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董责险的持续投保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