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调整的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调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总监宗波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宗波先生因工作职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裁助理、财务总监职务。宗波先生现任公司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以下简称“新奥能源”)副首席财务官职位,负责新奥能源财务管理、内控及资金管理等工作。宗波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严格把控财务风险,完善内控体系,加强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在公司财务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宗波先生任职期内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宗波先生将继续发挥其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蒋承宏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宏玉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宏玉女士实际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7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1日
附件简历:
梁宏玉女士,1979年出生,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国际贸易与公司法硕士和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梁宏玉女士在资本市场交易和公司运营管理方面拥有近20年的经验,于2011年加入新奥能源,曾任新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律总监、新奥能源联席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2021年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2月起任本公司总裁助理,2025年2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