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鹏博士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4010号)。告知书内容如下:“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7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先生通知,杨学平先生于202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4011号)。告知书内容如下:“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7日,我会决定对你立案”。
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状况正常。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经济参考报》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