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鹏博士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关于对公司的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关于对公司的监管问
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问询函》(青证监函〔2024〕4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现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在“2024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中,你公司在回答投资者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问题时,提到“后续公司仍将持续向实控人进行追偿,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提起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请你公司就如何进行追偿,以及在什么情况下采取法律诉讼措施进行说明。
公司回复:
1、资金占用情况的进展
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800万元,实际控制人原定于2024年9月30日前偿还2400万元,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剩余2400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已偿还1562.50万元,剩余3237.50万元尚未偿还,公司将持续向实际控制人进行追偿,但实际控制人资金状况紧张,为被执行人,存在不能偿还的风险。
2、解决措施
公司在独立董事的督促下制定合理的清欠计划,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限期解决,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清欠计划采取的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发函催促、扣留相关人员除保障其必要生活支出外的相关工资及资金收入,必要时采取诉讼和仲裁的方式进行追讨。公司要求实际控制人限期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已多次向实际控制人发送催款函,若实际控制人未在承诺期限内解决资金占用的偿还,公司将采取提起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公司财务总监及监事会成员负责后续跟进追偿事宜。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十分重视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进程,独立董事近几个月内多次就此事项赴公司现场履职,召开了两次现场调研会,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表示严重关切并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追讨资金占用款项,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资金占用的相关风险,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风险状况。详情可参考公司2024年4月24日、2024年6月5日、2024年7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独立董事督促函。
二、2024年11月22日,你公司公告“18鹏博债”债券持有人同意在原到期兑付日2024年11月25日后展期6个月。请你公司就一年内到期有息负债情况及偿付安排进行说明。
公司回复:
1、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到期未清偿债务余额17,231.41万元,债权人共19家,款项性质为借款、保理款等。一年内将到期的债务规模266,032.93万元,债权人共13家,款项性质为借款、债券、保理款、融资租赁款等。
2、针对上述债务,公司的偿付安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现金还款
公司将加大主营业务运营力度,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收入的同时优化供应链管理,降本增效,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缩短收款周期,提高资金回收效率,以期通过主营业务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来偿还部分到期债务。
(2)债务展期
公司目前债务规模较大,偿债压力较高,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寻求债务展期的可能性。通过延长债务期限,公司可以获得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来调整财务结构,恢复盈利能力,提高偿债能力,逐步清偿债务。
(3)破产重整
近日,公司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告编号:临2024-1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预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请核实公司是否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回复:
截至目前,经自查,公司已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学平于2024年11月18日均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学平是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以立案调查最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