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鹏博士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24  *ST鹏博(600804)公司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中海地产广场大厦东塔10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14,180,40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2.922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学忠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12,225,28999.08711,398,6170.6530556,5000.259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1,749,64997.34741,398,6171.8976556,5000.755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易时、席文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