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达投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对《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事项符合市场经营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9月18日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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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柏良 蒋书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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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新国 张久俊
2023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