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机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更新后)
申请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更新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定 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 用技术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 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文件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签订的股份认购相关合同对合同主体、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认购方式、支付方式、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方式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股份认购合 同合法有效。
3、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拟与主办券商、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文 件符合《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 —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用途变更、使用管理、 监督及责任追究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 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众公 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定向发行说 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刘全喜 刘全喜
胡裔光
李哲
通用技术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盖公章) 年 通用技术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盖公章)
120年6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申请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文件的书 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都生
刘全喜
李哲
豆用机床
通用技术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盖公章) 年6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申请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文件的书 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刘全喜
胡裔光
李起
李哲
通用技术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