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济南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审查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郑伟先生、董学立先生、岳德军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郑伟先生担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各委员均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并对相关议题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1、2022年3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因重大资产出售导致的关联交易解决方案的议案》;
2、2022年4月18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向下属参股公司提供借款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2年5月18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2年8月16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2022年10月26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签署钢筋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2年11月23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子公司山东济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7、2022年12月18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子公司济南济高汉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
1、公司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有关规定及精神,审计委员会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具体如下:
(1)确定审计计划。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磋商,确定了审计工作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
(2)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同意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交报表用以审计,出具了书面审阅意见。审计委员会严格要求财务部门重点关注财务资料的保密工作及日后事项工作,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严格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与审计委员会沟通。
(3)跟踪了解审计进程。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电话联系等形式联系项目审计负责人,督促审计进度,并及时就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并督促公司管理层尽快合理解决。
(4)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初稿。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的时间安排出具了初步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审计委员会作了说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后,建议再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出具了书面审阅意见。
(5)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的时间安排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委员会向会计师事务所了解的审计情况及公司管理层汇报的本年度生产经营
情况,全体委员再次审阅了审计报告及经审计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同意将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督、评估、续聘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兴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3、指导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强化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监督,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行。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审部门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兴华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引,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有重大、重要缺陷。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5、关联交易审核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因重大资产出售导致的关联交易解决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向下属参股公司提供借款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签署钢筋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转让子公司山东济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审议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审议转让子公司济南济高汉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交易行为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资产减值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7、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1年年报、2022年一季报、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表决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则与制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不断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的指导、内部控制有效性监督等相关工作,持续关注监管部门的新法规、新规则并积极学习,不断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并对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