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55,878,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2%,其中,高新城建持有公司142,307,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9%。高新城建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为34,683,875股,占控股股东持有股份的
13.55%,占公司总股本的3.92%。本次解冻后,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2023年5月19日,公司获悉高新城建持有公司34,683,875股已解除冻结,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 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 | 34,683,875股 |
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 13.55%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92% |
解除冻结时间 | 2023年5月18日 |
持股数量 | 142,307,521股 |
持股比例 | 16.09%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 0股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 0.00%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00% |
注:高新城建前期股份冻结、部分解除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
日、2022年11月24日、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济南高新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济南高新关于股东股份冻结公告》、《济南高新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本次解冻后,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