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10点,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4号楼11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7月17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成东先生。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签署解除代建业务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生命健康主业,近年来,公司不断充实主业专业人才,并对原地产业务人员进行剥离调整,综合考虑公司主业发展和人员配置等因素,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分别与齐河济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齐河济高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齐河济高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潍坊济高汉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解除协议书》,解除对地产项目济高?上河印项目、济高?齐州府项目、济高?观澜郡的代建业务,并对剩余托管费的支付进行明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解除代建业务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成东先生、贾为先生、吴宝健先生、孙英才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8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