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高发展: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股网  2025-02-06  济高发展(60080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27日、2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因公司与深圳富奥康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富奥康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件,公司2024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约6.6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出具说明,针对公司因该事项造成的判决赔偿责任及相关费用(具体以法院终审判决为准),由其或指定主体提供等额保证金全额承担,避免公司因该事项遭受损失,公司因该诉讼可能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将消除。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27日、2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经营活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1、2025年1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发来的《关于向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证金相关事项的说明》,控股股东将通过支付与判决应承担责任金额的等额保证金,专项用于公司与富奥康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件可能产生的相关责任,避免公司遭受损失,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中,提及的因该诉讼可能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将消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收到控股股东关于支付保证金相关说明的公告》。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亿元,将出现亏损;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1.7亿元;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3.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约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55,878,6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8.92%,其中累计冻结和司法标记数量为170,735,467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6.72%,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为142,307,521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5.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和轮候冻结的公告》。

4、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除了前期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如有相关重大事项,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查,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

点概念的情况。

(四)其他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27日、2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数据,公司所处行业医药制造业最新市净率为2.46,公司最新市净率为15.60,公司最新市净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经营业绩风险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亿元,将出现亏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三)股票冻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冻结和司法标记数量为170,735,467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6.72%,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为142,307,521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5.6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或司法标记状态的股份比例较高,如上述股份后续涉及司法处置,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如有相关重大事项,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