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毅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批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批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批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工作管理办法》。
董事会是公司社会责任的决策机构,统筹领导公司范围内的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对公司社会责任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规定,负责公司ESG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有关建议;设立ESG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员为公司经营层领导班子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批准公司《社会责任规划(2023-2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批准关于修订《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办法此后更名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外汇交易及外汇风
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