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 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短期融资券。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 年3月31日、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2-019)、《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22-02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2-035)。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四份《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CP66号、中市协注〔2023〕CP67号、中市协注〔2023〕CP68号、中市协注〔2023〕CP69号)。根据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合计人民币10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均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其中:中市协注〔2023〕CP66号文明确的注册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中市协注〔2023〕CP67号文明确的注册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中市协注〔2023〕CP68号文明确的注册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中市协注〔2023〕CP69号文明确的注册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短期融资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