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1. 目的
本政策旨在列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 事会(“董事会”)为达致成员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以确保董 事会成员多元化且达到适当的平衡,从而提升本公司治理(企业 管治)水平。
2. 政策声明
本公司深信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有利于提高董事会的效 能及决策水平。
为实现可持续的均衡发展,本公司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为支 持其实现战略目标及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
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德才兼备为原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在遴选董事人选时以适当的条件充分顾及董 事会成员技能、经验及多元化观点与角度的益处。
3. 可量化目标
遴选董事人选将以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并顾及本公司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技能、知识、性别、年龄、 种族及文化背景、教育背景、行业经验、专业经验。最终将按董 事人选的长处及其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而作出决定,并在多元 化方面达到适当的平衡。
本公司避免单一性别的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4. 评估与监察
提名委员会每年或者在适当时候评估本政策,评估及更新董 事会为落实该政策而制定的目标,并监察可量化目标的实现进 度,以确保本政策执行有效。提名委员会将会讨论本政策的任何 修订,并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由董事会审批修订。
提名委员会至少每年评估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 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协助董事会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并就 任何为配合本公司的公司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 议。
5. 本政策的披露
本政策概要及为执行本政策而制定的可量化目标和实现进 度将在本公司年度报告内披露,或者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进行披露。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