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山西汾酒(600809)公司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山西汾酒60080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涛王普向
电话0358-73298090358-7329809
办公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电子信箱Wang.tao@fenjiu.com.cnwpx@fenjiu.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9,374,155,249.0736,686,474,274.737.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079,961,378.9821,320,842,517.3312.9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9,011,152,144.4315,333,732,971.322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7,230,471.135,012,613,253.753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59,446,892.485,006,446,201.1235.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07,689,862.054,682,491,044.8711.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1528.83减少0.6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5.55564.118334.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5.55564.115435.00

2.3 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划分类型销售收入
按产品种类
中高价酒类1,399,455.90
其他酒类489,351.14
按销售渠道
直销(含团购)22,531.28
代理1,782,779.58
电商平台83,496.18
按地区分布
省内市场753,716.89
省外市场1,135,090.15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产品策略,公司将每升130元以上产品划分为中高价酒类,将每升130元以下产品划分为其他酒类。

2.4 经销商情况

报告期末经销商数量(户)报告期内增加数量(户)
3775138

2.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0,239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56.56690,121,56500
華創鑫睿(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1.38138,816,296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知3.3240,506,807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未知2.4629,986,853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未知0.9211,192,04900
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688,251,558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678,120,59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546,600,08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496,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435,254,39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