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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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资料目录
一、会议须知 ...... 2
二、会议议程 ...... 3
三、关于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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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1.本次会议会务组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必须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会议召开之前公司股东应该办理登记手续。
3.为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及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4.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召开,不得在会场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得有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如出现违反本须知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6.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期间临时要求发言的,须向会务组登记,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能发言或质询。股东发言要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发言或质询内容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题有关。
7.大会主持人应当指定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负责且有针对性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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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年1月9日 14:30
二、会议地点:酒都宾馆会议室(信义堂)
三、主 持 人:袁清茂董事长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2.投票表决;
3.宣布表决结果;
4.大会见证律师宣布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
五、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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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加强投资者回报能力,提振资本市场信心,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实施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西汾酒”)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工作。
一、2024年三季度末财务状况
2024年年初至第三季度末,山西汾酒实现营业收入
313.58亿元,同比增长17.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5亿元,同比增长20.34%;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114.35亿元,同比增长56.56%。
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山西汾酒总资产497.3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38.6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1.64%;未分配利润合计243.40亿元。
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4年9月30日,山西汾酒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340,316,031.02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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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4.60元现金股利(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19,964,2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1,111,986.12元(含税)。
(二)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请各位股东审议。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