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1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 年6 月1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 董事12 人,实际出席董事12 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后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袁清茂
委 员:武跃飞 李振寰 刘卫华 褚卓伦 马文杰 周培玉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培玉
委 员:袁清茂 李振寰 樊燕萍 李临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临春
委 员:周培玉 樊燕萍 贺 祯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樊燕萍
委 员:李振寰 梁建文 李临春 贺 祯
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