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27  神马股份(600810)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李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职业素养,能够胜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长远布局,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在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