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十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独立董事武俊安先生、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和独立董事尚贤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 2023-07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