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关于预计触发“神马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6-09  神马股份(600810)公司公告

转债代码:110093

转债简称:神马转债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神马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代码:110093

●可转债简称:神马转债

●转股价格:8.08 元/股

●转股期:2023 年9 月22 日至2029 年3 月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相关风险提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 个 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自2026 年5 月26 日至2026 年6 月8 日,神马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已有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 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神马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38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3 月1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 万张,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300,000.00 万元。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自2023 年3 月16 日至2029 年3 月15 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 第三年0.80%、第四年1.2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2023 年4 月20 日,“神马转债”(债券代码:11009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初始转股价格为8.38 元/股,转股期为2023 年9 月22 日至2029 年3 月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因公司实施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神马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 年 5 月25 日起由8.38 元/股调整为8.25 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神马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 年 7 月8 日起由8.25 元/股调整为8.12 元/股。

因公司实施部分回购股份注销,“神马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 年11 月14 日起由8.12 元/股调整为8.16 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神马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 年 7 月17 日起由8.16 元/股调整为8.11 元/股。

因公司实施部分回购股份注销,“神马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6 年4 月16 日起由8.11 元/股调整为8.08 元/股。

二、“神马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 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换股份登记日 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在2026 年5 月26 日至2026 年6 月8 日期间,公司股票(代码:600810)已 有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6.46 元/股),若未来20 个交 易日内有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低于6.46 元/股,将触发“神马转债”的转股 价格修正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 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 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 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于触发“神马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