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回购的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对其所持公司249,81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回购。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润澜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2,975,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42%,上述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03,721,159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72.21%。
? 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否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回购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东方润澜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回购的通知,东方润澜对其所持公司249,81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本次延期回购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质押起始日 | 变更后的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东方润澜 | 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 249,815,000 | 否 | 2017-4-26 | 2024-1-1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79% | 7.24% | 股东方生产经营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15,000,000 | 否 | 2022-2-11 | 2024-1-10 | ||||
合计 | / | 264,815,000 | / | / | / | / | 23.79% | 7.24% | / |
2、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3、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单位:股)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延期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延期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限售股份数量 | 冻结股份数量 | 限售股份数量 | 冻结股份数量 |
东方集团有限
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92,822,091 | 13.47% | 390,156,159 | 390,156,159 | 79.17% | 10.66% | 0 | 0 | 0 | 0 |
东方润澜 | 608,854,587 | 16.64% | 413,565,000 | 413,565,000 | 67.93% | 11.30% | 0 | 0 | 0 | 0 |
张宏伟 | 11,299,049 | 0.3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112,975,727 | 30.42% | 803,721,159 | 803,721,159 | 72.21% | 21.96% | 0 | 0 | 0 | 0 |
二、股份质押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6,856,159 | 2020-5-21 | 2024-5-2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46% | 0.87% | 0.96亿元 |
15,000,000 | 2022-2-11 | 2024-1-1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7亿元 | ||||
东方润
澜
东方润澜 | 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 249,815,000 | 2017-4-26 | 2024-1-10 | 67.93% | 11.30% | ||
96,000,000 | 2022-11-10 | 2023-11-3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亿元 | ||||
67,750,000 | 2020-9-21 | 2024-5-2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42亿元 | ||||
合计 | 445,421,159 | / | / | / | / | 12.17% | 7.65亿元 |
2、东方润澜系根据融资安排对部分已质押股份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回购,不涉及新增质押。东方润澜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债务逾期或者违约记录。
3、东方润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相关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5、截止目前,东方润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东方润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
上述事项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