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202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 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亿元到-15亿元。
? 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5亿元到-15.5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亿元到-15亿元。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亿元到-15.5亿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5,543,509.85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25,311,273.87元。
(二)每股收益:-0.2721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严控费用成本,积极推进房地产资产相关处置工作,但由于房地产市场下行、市场信心恢复缓慢等影响,公司房地产相关资产处置未达预期、未实现相关收入以及房地产合作项目亏损导致房地产板块较2022年度预计亏损增加。
2、公司对截止报告期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初步减值测试,预计将计提减值总额合计约7亿元至11亿元,其中房地产合作项目预计计提减值金额5亿元至9亿元。以上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计提减值金额将以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定数据为准。
3、公司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较2022年度同比实现减亏。公司油脂业务同比实现大幅减亏,但由于国内市场消费持续低迷,油脂进口加工业务实际榨利与预期仍存在差距。受国内玉米价格持续下跌,水稻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市场信用风险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大宗农产品贸易以及品牌米销售毛利率于报告期有所下降。
针对以上情况,公司将持续优化主营业务结构,加强风险管控,提升经营质量,加快推进海水提钾项目,增加主营业务新的利润增长点。房地产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尽全力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加快资产变现,减少损失。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