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公司视频会议室现场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2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吕廷福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2020年年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以及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进行更正。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