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刘艳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艳梅女士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艳梅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低于监事会人数三分之一,刘艳梅女士的辞职报告将于公司完成选举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刘艳梅女士将继续依法履行职工代表监事职责。截止公告日,刘艳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刘艳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