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9  东方集团(600811)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2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2020年半年度、2020年年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以及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有利于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公司前期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