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及逾期金额: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腾支行(以下简称“龙江银行龙腾支行”)4.5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已于2024年4月20日到期,截止目前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偿还上述贷款。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正在与相关银行积极沟通协商,尽快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余额人民币4.54亿元。
?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密切关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逾期以及公司担保进展情
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和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龙腾支行不超过4.5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为公司本次向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期限为本公司为相关方提供担保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和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龙腾支行上述贷款已于2024年4月20日到期,截
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偿还贷款本金余额人民币4.54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正在与龙江银行龙腾支行协商展期等解决方案。
三、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担保逾期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面临诉讼、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风险。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如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采取追讨、诉讼等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9.09亿元,除本次担保逾期外,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正在与龙江银行龙腾支行积极沟通协商,尽快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29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18886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中涉及本次对外担保逾期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向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函核实并督促其尽快与银行达成偿付安排或展期,并督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合理调配资金,妥善处理债务到期的偿付事项,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及其影响。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逾期以及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