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7月26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通知,公司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及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合计264,81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冻结。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润澜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9,915,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79%,上述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03,721,159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82.92%,其中被冻结股份数量为264,815,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24.30%。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收到通知,公司大股东东方润澜及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264,81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24年7月26日至2027年7月23日。
一、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 起始日 | 冻结 到期日 | 冻结 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东方润澜 | 249,815,000 | 22.92% | 6.83% | 否 | 2024年7月26日 | 2027年7月23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司法 执行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38% | 0.41% | 否 | ||||
合计 | 264,815,000 | 24.30% | 7.24% | / | / | / | / | / |
备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指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润澜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东方润澜 | 585,794,129 | 16.01% | 249,815,000 | 42.65% | 6.83%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92,822,091 | 13.47% | 15,000,000 | 3.04% | 0.41% |
张宏伟 | 11,299,049 | 0.31% | 0 | 0 | 0 |
合计 | 1,089,915,269 | 29.79% | 264,815,000 | 24.30% | 7.24%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冻结涉及的相关诉讼与本公司无关。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股权结构、预重整工作等产生影响。
2、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债务逾期及诉讼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9.094亿元,其中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4.54亿贷款提供的担保已经逾期,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除前述担保逾期外,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对应的其他债务目前未发生逾期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