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依据为财务公司提供的经营资质、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公司自查报告、公司日常监督情况等相关文件。经审阅上述材料,我们同意公司风险评估意见,我们将督促公司密切关注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尽快落实化解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承诺,同时公司应当做好应对措施,确保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陈守东、韩方明、郑海英
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