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6月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