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吕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损益情况、资产情况和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能有效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