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关于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034号、2024-042号公告),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 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同时,为保证公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顺利发行,提高融资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相关的全部事宜。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CP161号、中市协注〔2024〕MTN1003号)(以下统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公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