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3: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3证券代码:400021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2801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超
6.召开情况、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赵超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赵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董事赵超先生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赵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董事赵超先生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孙慧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研究,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的薪酬方案是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相应报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赵超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2022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赵超先生代表管理层汇报2022年度公司的经营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2801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