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