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59,417,79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4.079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朱小勤 | 959,002,395 | 99.9567 | 是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
票数 | 比例(%) | ||
1.01 | 朱小勤 | 72,751,034 | 99.4322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明磊、梁祺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