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诉讼进展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1宗案件再审立案审查;1宗案件一审已判决;1宗案
件已履行完毕。?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
位:再审案件为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一审已判决案
件为被告;已履行完毕案件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涉案的金额:再审案件涉诉金额4.02亿元;一审已判决案件涉诉本金1,000万
元;已履行完毕案件涉诉本金320万元。?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再审案件因再审审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现阶段暂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的影响;一审已判决
案件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计提相应负债,具体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已履行完毕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未
产生影响。
一、前期诉讼进展情况
(一)涉及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公司前期于《诉讼公告暨前期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60)、《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14)、《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26)、《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6-003)中披露了涉及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管”)的一宗案件,该案件原告为东证资管,被告为本公司,涉诉金额
4.02亿元。上海金融法院作出(2020)沪
民初24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东证资管的诉讼请求。因不服上述判决,东证资管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沪民终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持原判。
公司于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因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沪民终419号《民事判决书》,东证资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
(二)其他诉讼进展情况
| 序号 | 原告/上诉人 | 被告/被上诉人 | 涉诉金额(万元) | 审理法院 | 案由 | 诉讼阶段/进展 |
| 1 | 施敏 | 本公司 | 1,000.00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了受托人义务 | 一审已判决。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793万元及律师费损失,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
| 2 | 杨秀梅 | 本公司 | 320.00 | 上海金融法院 | 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了受托人义务 | 一审判决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260万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完毕。 |
注:上述案件涉诉金额为案件本金口径。
二、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再审案件因再审审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现阶段暂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的影响;一审已判决案件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计提相应负债,具体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已履行完毕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未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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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