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权委托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表决权委托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8月4日晚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权委托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9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8月5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权委托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向控股股东、并转达受托方进行了解。据悉控股股东、受托方正积极寻求律师进行探讨,公司将会同当事方聘请律师发表专项法律意见,目前尚未聘请律师,将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准备回复工作。鉴于相关回复内容需要进一步核实、完善,为确保回复的严谨性,公司将延期5个工作日回复《问询函》。公司对本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积极推进工作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所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