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关于收到《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撤销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声明》的公告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撤销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声明》的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2023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路集团”)《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撤销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致:海南众合恒峰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中路集团于2023年6月19日与海南众合恒峰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海南众合”)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拟将所持有的中路股份83,919,0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11%对应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董事及监事提名权等)委托予海南众合。
现由于中路集团所持有的中路股份减少至63,419,0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73%,与《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委托数量不尽相符,且该委托事项涉及的债务重整尚未获实质性进展,故中路集团决定撤销2023年6月19日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单方面撤回对海南众合的表决权委托,本公司将与海南众合重新协商策划债务重组方案。”
据了解,中路集团和海南众合就上述撤回表决权委托口头上表示一致,后续双方正式签署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后协议解除,公司将积极关注进展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