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十一届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方式: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临时董事会豁免提前通知,公司全
体董事共同推举陈闪董事召集本次临时董事会,
(三)召开时间:2024年1月25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
监事颜奕鸣、黄铭峰、陆永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续选陈闪先生任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的议案:选举魏晓雁、高峰、贾建军为本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魏晓雁女士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董事长的提名,续聘陈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朱智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4、关于聘任公司经营层的议案:根据陈闪总经理的提名,续聘孙云芳女士为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续聘王冰玉女士、张皖新女
士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上述人员任期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在此对张莉女士、陈敏女士、袁志坚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报备文件
公司十一届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附:新聘董事会秘书简历及联系方式:
朱智女士简历朱智,女,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师,具备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曾任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总工程师助理,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专员,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2月入职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朱智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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