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十一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通知时间:2024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二)召开时间:2024年8月20日
方式:现场方式
(三)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四)主持:监事会主席颜奕鸣
列席:董事会秘书朱智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孙云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保证公司上述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上述委托理财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报备文件
1、十一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