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通知时间:2024年9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二)召开时间:2024年9月29日
方式:通讯方式
(三)应出席董事:5人
实际出席董事:5人
(四)主持:董事长陈闪
列席:监事会主席颜奕鸣 监事黄铭峰 职工代表监事陆永健
董事会秘书朱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孙云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建设用地减量化清拆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上海市浦东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浦东新区建设用地减量化清拆补偿协议书》。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拟对公司座落在宣桥镇南六公路818号的部分地块实施减量化清拆工作,本次公司被列入减量化清拆补偿计划的土地面积78,816平方米,各类补偿金额合计人民币176,130,99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签订建设用地减量化清拆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相关人员负责后续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文件签署事宜。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第五十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第五十一次)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第五十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38)。
三、报备文件
1、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