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路: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ST 中路B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B 股股票(900915)于2026 年8 月6 日、8 月7 日、8 月10 日连续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情形。
针对被控股股东占用的1,248 万元资金,公司已发函督促限期清偿 占用资金,截至2026 年8 月7 日,公司已收回450 万元,剩余798 万元尚 未收回。另外,公司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意见显 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支付的合计2,143.31 万元资金,会计师执行了函证、 流水核查等审计程序,但无法执行进一步的资金流穿透程序,无法就交易的 商业合理性,以及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在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准确性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尚未完成承诺的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 五节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三)项的 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B 股股票(900915)于2026 年8 月6 日、8 月7 日、8 月10 日连续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 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告知书》(2026)沪0115 执恢3974 号, 裁定内容为: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公司 5,42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69%。上述情况将导致中路集团持有的公 司部分股份出现被强制执行的风险。目前公司尚未知悉上述股票的处置方式、处 置时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 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五)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9.8.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B 股股票(900915)于2026 年8 月6 日、8 月7 日、8 月10 日连续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 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资金占用及其他风险
针对被控股股东占用的1,248 万元资金,公司已发函督促限期清偿占用资 金,截至2026 年8 月7 日,公司已收回450 万元,剩余798 万元尚未收回。另 外,公司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意见显示,公司及子 公司对外支付的合计2,143.31 万元资金,会计师执行了函证、流水核查等审计 程序,但无法执行进一步的资金流穿透程序,无法就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以及是 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在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尚未完成承诺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 情况”。
(三)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因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9.4.1 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连续2 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此,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仍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风险
截至2026 年8 月7 日,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2,183.8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79%;质押1,638.94 万股,占其 所持股份的75.05%,累计被冻结1,900.25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87.01%;
累计被标记283.58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2.99%。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所 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告知书》(2026)沪0115 执恢3974 号, 裁定内容为: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公司 5,42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69%。上述情况将导致中路集团持有的公 司部分股份出现被强制执行的风险。目前公司尚未知悉上述股票的处置方式、处 置时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 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未来,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继续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B 股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 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刊 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 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