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
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实施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二期项目从立项到现在已有4年多,市场、技术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新能源汽车、天窗需求市场爆发式增长,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常熟汽玻二期投资项目重新审时度势,进行了深度研判,结合自身的技术优势,制定了更符合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的项目投资计划,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增强公司高端产品生产制造能力,并具有低成本的关键设备复制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接单能力和高端产品的开发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