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2024-019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5元(含税)人民币
? 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5元(含税)人民币,B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相当于0.005元(含税)人民币的等额美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232,772.44元人民币,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869,092,074.37元人民币,扣除2022年度现金分红4,674,580.35元人民币,2023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739,184,721.58元人民币。
根据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正处于产品结构升级调整和产业布局更加完善的阶段,为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正常经营储备资金及战略发展资金的需求,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4,916,0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74,580.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须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日常运营和战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