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全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4年4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8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
公司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理念。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决定进一步增加现金分红的频次,让投资者能更早地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也将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目标,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投资价值,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实际情况,在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决定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