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