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关于部分承诺事项主体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9  金开新能(600821)公司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承诺事项主体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承诺事项主体变更的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6日,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与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集团”)签订了《关于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津诚资本将其所持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企管”)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津融集团,2023年1月上述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津融集团受让金开企管100%股权之后,即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前述变更已依法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5),《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2020年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有限”)100%股权交易中,津诚资本曾就金开有限部分子公司尚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产权证书等瑕疵事项作出了《声明与承诺》,并在履行承诺的过程中根据客观实际情况的变化于2021年1月、11月和2022年12月分别出具了延期履行的承诺。

近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津融集团的通知,津融集团与津诚资本签署了《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鉴于津融集团已从津诚资本受让了金开企管100%股权,津融集团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将承继津诚资本曾就土地房产瑕疵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1.鉴于津融集团己通过前述股权转让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原由津诚资本就土地房产瑕疵作出的上述《声明与承诺》项下的相

关承诺全部由津融集团承继履行,津融集团将在本补充协议二签订后及时签署相关声明与承诺文件,并继续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办理相关权证,以保障上市公司权益及中小股东利益。

2.双方同意,自本补充协议二签订之日起,原津诚资本就土地房产瑕疵作出的上述《声明与承诺》均终止,相关事项由津融集团负责与处理。

3.本补充协议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承诺主体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承诺主体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确保承诺的切实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