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101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有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东乡”或“被担保人”)为金开有限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开有限为被担保人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有限为被担保人的担保余额为9,000.0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上述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483,009.01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7.96%,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抚州东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近日,金开有限全资子公司抚州东乡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签署了《项目融资借款合同》,本次项目融资标的项目为抚州市东乡区詹圩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金开有限就被担保人偿付上述合同约定的被担保债务向交银租赁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和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净增加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60亿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本次担保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如下:
被担保人: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9MA38WJD5XU
成立时间:2019年09月29日
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詹圩镇梅家村流坊坑组
法定代表人:曾笠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东构成及其比例: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站的开发、运营及电力供应;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应用;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84,411,292.67 | 276,018,342.86 |
负债总额 | 257,452,920.24 | 244,743,595.15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257,452,920.24 | 243,937,705.71 |
资产净额 | 26,958,372.43 | 31,274,747.71 |
营业收入 | 33,141,019.41 | 25,341,570.32 |
净利润 | 1,579,014.46 | 6,273,790.71 |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担保金额:15,000.00万元。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和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净增加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60亿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司
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司100%
100%100%
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次担保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483,009.01万元(不含本次),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96%和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