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1月19日,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45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97,263,453股的比例为1.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2元/股、最低价为5.5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652,524.84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月1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45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11%,购买的最高价为6.12元/股、最低价为5.5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8,652,524.84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