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关于控股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05  金开新能(600821)公司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企管”)与天津津融国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国信”)、天津津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津诚二号”)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2023年10月30日,金开企管、津融国信、津诚二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三方一致行动关系期满后,三方协商一致可延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鉴于上述协议已到期,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经友好协商,三方于2024年2月29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89,078,6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47%;津融国信持有公司股份54,918,15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5%;津诚二号持有公司股份66,702,1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34%;金开企管、津融国信、津诚二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0,698,9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56%。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一)津融国信、津诚二号承诺保证其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以金开企管意见为准进行投票表决: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审议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6、审议公司发行债券方案;

7、审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方案;

8、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

9、审议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案;

10、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11、决定停止经营公司现有业务,或对公司业务性质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

12、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津融国信和津诚二号、金开企管一致行动关系的有效期自原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期满后,三方协商一致可延长。

(三)在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有效期限内,本协议确定之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本协议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四)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金开企管,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市国资委。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