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关于子公司2024年5月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1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4年5月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有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涞源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涞源英利”)为金开有限的全资子公司。相关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开有限本次为涞源英利提供不超过18,0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有限已为涞源英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50.0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上述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654,991.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85.06%,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和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净增加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90亿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024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开有限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共计1笔,担保金额为18,000.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均涵盖在前述担保预计额度内,
且已按照授权进行审批。详见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附件2《2024年5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二、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654,991.98万元,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5.06%和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公司类型 | 股东构成及其比例 | 经营范围 | |||||||
涞源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9113063006337232XC | 2013年3月1日 |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金家井乡泉峪村村北 | 杨进峰 | 5,834万元人民币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金开启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金开启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涞源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应用;新能源科技;电力供应;零售机械设备;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被担保人财务信息(单位:元) | |||||||||||||||
名称 | 时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银行贷款总额 | 流动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涞源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461,226,359.23 | 295,185,937.14 | 237,000,000.00 | 82,955,163.68 | 166,040,422.09 | 18,574,592.80 | 5,602,725.80 | |||||||
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457.046.624.26 | 296.722.475.97 | 241,425,000.00 | 80,051,480.78 | 160,324,148.29 | 77,740,580.83 | 24,183,534.71 |
附件2:2024年5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2024年5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限 | 担保金额 | 担保范围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涞源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18,000.00万元 | 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名义价款、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所支付的费用、向担保公司支付的担保费等)、评估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实现担保权利时担保物拍卖、变卖等费用)和承租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所有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